术后患者管理制度与处理工作流程
一、术后患者管理制度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
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
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天之内必须至少有1次查房记录。
4、手术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手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5、每位患者手术后的生命指标检测结果记录在病历中。6、在术后适当时间,依照患者术后病情再评估结果,拟定术后康复、或再手术或放化疗等方案。7、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f二、术后患者处理工作流程
巡回护士术毕提前15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受病人准备
麻醉医师向经治医生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并共同将患者
送入病房破坏性较大手术及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
医嘱应由主刀医生开具或
前评估合并脏体器征功变能不化全等病情人,况原则上术后先
按主刀医生意见经治医生开具。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
送监护病房
麻醉师与病房护士应床头交接病检人
手术记录应由主刀医生按
《病历书写规范》须及时、
护士执行术后医嘱
真实、客观、详细填写
手术当晚值班医生要主动巡视手术病人,主动为患者镇痛,不能坐等病人叫唤。三、四类手术,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主刀医师及主任要亲自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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