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工作的安排一、毕业论文的问题在本学期放假前,所有本科毕业生必须按照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第一稿,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离校。对未按照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学生,不安排进入春季学期的实习环节,实习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均以不合格记载。实习期间,学生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与论文指导老师的联系,不断完善毕业论文,在实习结束返校后第一周内上交第三稿(定稿)。二、本学期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本学期各科考试结束后,经论文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毕业生可以离校。在离校前,毕业生必须按照学生科的安排,在签订《经济与管理学院离校安全责任书》之后方可离校,否则按不假离校处理。班主任要组织发放《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实习鉴定表》《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表》等,同时要进行实习动员。、三、下学期毕业实习及返校时间安排1、各个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为8周(旅游管理专业除外),即2013年2月23日至2013年5月3日,各位同学必须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好实习环节。实习结束后必须撰写《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填写《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实习鉴定表》,并于返校后一周内上交。2、大学四年期间,有补考、缓考、缺考、以及通识选修课不足五门的同学在2013年5月3日前返校,参加毕业前补考,否则不能正常毕业。3、本学期的成绩自己在网上查询,本学期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必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即2013年2月20日返校参加正常补考后,方能参加实习。四、毕业生就业工作1、学生科会及时通过有效渠道(网络、电话等)发布就业信息,班主任要及时将就业信息发布到位,引导学生就业,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国家政策性就业含“三支一扶”等)2、湖北省就业率统计上报截止日期为六月毕业生离校前。毕业生实习、找工作返校后,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汇总上交到学生科;无《就业协议》的学生必须上交《就业证明》否则不予进行毕业后派遣工作。3、班主任要加强引导,学生还可以进行自主创业,并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登记表》,学生返校后上交到学生科。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必须具有真实性。
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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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关于2013届专科毕业生实习工作的安排
现将2013届专科毕业生离校、实习、返校等时间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关于“专升本”的问题201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