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部)预案编号:002
实施日期: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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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目录
一、工程概况二、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四、成立应急小组,落实职能组职责五、易发火灾的部位及燃烧物六、常见火灾原因七、灭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材准备八、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步骤九、加强消防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十、救灾、救护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十一、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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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为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国家、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一、工程概况:
海晟维多利亚一期地下室及上部工程位于厦门市海沧大桥西南侧、海沧大道西侧,海风较大;拟建场地原为虾池,地形平坦,本工程地下一层,地上由六栋30至34层不等的高层住宅楼和一栋二层会所组成;建筑占地面积453989,总建筑面积约为111404,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2227436,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912964。建筑高度842~996m,层高28M、29M。地面以下设1层地下室,埋深约5M。建筑物采用框架核心筒结构。工程造价154020500元。
本工程地下室为设备用房、地下停车库,地上为住宅。
二、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指导思想:施工期间的火灾应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
分。工地一旦发生灾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预防施工工地的火灾事故,要加强火灾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我们要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火灾原理及灭火基础知识及救援知识。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