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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路收费一直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方式收取通行费。这种收费方式存在一些弊端:
1货车普遍“大吨小标”,偷逃国家规费,超载成为普遍的运输形态2道路设施因货车超载造成的损毁严重3国家治理超载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但并不能有效遏制超载现象4制超的执行监管标准地区不统一,各地运输成本差异悬殊,运价上涨困难,业内缺少市场化的必要条件,影响行业健康发展5与此同时铁路、水运、航空运力增长缓慢,无法有效分流公路货运量,社会物流需求持续大幅攀升的背景下,一度造成国家物流瓶颈现象。1、计重收费相关规定计重收费政策采用如下原则:道路通行费费率×车辆总质量×道路使用里程。具体收费情况如下。1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行驶实行计重收费的公路时,其车辆通行费按照如下标准计算确定:基本费率为008元tkm。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小于10t含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取通行费10~40t含的车辆,10t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t以上部分按006元tkm线性递减至003元tkm计收40t以上车辆按40t计。总质量5t以下车辆按5t计,计费不足5元按5元计。2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行驶至实行计重收费的公路时,其通行费按照如下标准计算确定:①总轴载荷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含以下的车辆,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部分质量按正常车辆收费标准计算,超限部分质量暂按基本费率计收。②总轴载荷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含的车辆。该车车货总质量中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含以下的部分,按第⑵条第①款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线性递增至4倍计收。③总轴载荷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该车车货总质量中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含以下的部分,按第2条第⑴款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3计费取整办法。实施计重收费后,高速公路实行249元以下舍,250~749元收5元,750~999元收10元。2道路通行车辆轴荷质量要求的依据公路行驶的车辆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及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的要求。在实行计重收费的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如超过如下认定标准,则被视为已超过公路的承载能力。1车辆的轴载质量简称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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