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杭州开畅建设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
f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司对项目管理模式的探索工作,加强项目部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经济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参与性与管理创新性,增强集体主人翁责任感,使公司的项目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得到持续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在工程项目部推行以经济考核指标为主、相关考核指标为辅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被考核集体负责人的生产协调、施工控制、经营管理指挥中心,明确项目部的责、权、利关系,理顺公司对项目部考核的管理程序。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部的目标考核管理模式,规定了项目部从组建到施工运行、工程完结全过程的管理,明确了公司对项目部经济指标及其他指标考核的奖惩办法,理顺了在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公司与项目部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项目部目标考核原则:以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和关键事件考核两种方式结合进行
第五条项目部目标考核管理模式:组建项目被考核集体承包组织、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被考核集体负责人、重大事项由项目被考核集体核心成员共同决策的管理模式;实现公司与个人双赢、项目被考核集体利益与风险共担的方式;项目管理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经济考核指标与相关考核指标全面兼顾。
项目被考核集体根据目标考核责任书对公司负责;项目经理为被考核集体的代表人,对公司和项目部负责。
第二章项目部的组建
第六条项目经理的确定与聘任
f公司承揽的工程任务,由公司管理层讨论确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自行承揽的工程任务,原则上由项目经理自己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针对已确定的项目经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任职文件作为正式聘任上岗的依据。
第七条项目部的组建一、项目经理提出项目部组建初步意见,对项目部所需要的人员基本要求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平衡协调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考核,组建成项目管理构架人员。二、项目经理提出“项目部组建报告”,外聘员工需附上员工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岗位证等报人力资源部初审,“项目部组建报告”经分管生产副总审批后实施。特、重大工程项目部的组建须经公司领导研究后通过。四、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个别岗位上人员不能满足工作能力的要求,或工程施工高峰期需要补充管理人员,可以由项目经理根据需要进行补充或调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三章项目部内部管理要求
第八条项目部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