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大全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4月28日公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4.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条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13.放火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14.决水罪同上15.爆炸罪同上16.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18.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19.过失决水罪同上20.过失爆炸罪同上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23.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24.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25.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同上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同上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第120条32.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33.劫持航空器罪刑法第121条34.劫持船只、汽车罪刑法第122条3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刑法第123条36.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1款37.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2款3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刑法第125条第1款
f3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三40.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4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7条,刑法修正案4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7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4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4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刑法第128条刑法第2款、第3款45.丢失枪支不报罪刑法第129条4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30条47.重大飞行事故罪刑法第131条48.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刑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