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六中教师课堂教学岗位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上级对加强各级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创建“文明安全校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稳定发展。学校与课任教师签订课堂教学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书。1、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会、班团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的班队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2、学科教师要把对学生的安全管理作为自己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学科教学中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无论是自习课还是辅导课,上课教师是本堂课的安全责任人。针对不同的教学活动提出有针对性安全要求和措施。3、学科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不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学生,不出现因教师管理不善引发的矛盾纠纷。4、音乐、体育、美术、科学(自然)、综合实践、计算机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做好教学安全工作,要认真建立能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的课堂教学秩序,要按学校要求,规范、安全地使用功能教室与教学器材,要自觉地定期检查各种教学器材、设施设备、药品安全,如发现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相关人员。5、课堂内学生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责做出处理意见同时报告给班主任和学校。自习课学生发生事故,由辅导教师负责做出处理意见同时报告给班主任和学校。6、任课教师要履行侯课制度,做好课前点名工作,做到先清点学生数,然后再上课。同时不准擅自脱离课堂,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7、重视间操课安全,要求体育教师、班主任及值日教师,准时到岗到位,梳理学生上下楼顺序,检查学生做眼操、体操情况,不得拖拉或不到位,否则出现问题,责任自负。8、学科教师要认真学习正确使用各类教学设备的技能,如实物展示投影仪、电视机、电脑的使用方法等。9、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学生不在班内上课或开学后不能及时返校时,课任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做好详细记录,并报政教处备查。10、教师在工作中犯故意、过失、重大过失而造成学生伤害、家长诉讼、上级批评等严重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过分。如果造成学校经济赔偿,根据有关法律学校将依法向有关责任人追偿,有关责任人渎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本人)签字: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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