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费用及销售费用控制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规范车辆各项费用的有效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人员自驾外出的车辆及费用。对象:1、销售人员自筹资金购买的,主要为销售业务开展使用的小型汽车。2、由公司出资购买为销售人员配备的车辆。一、车辆保险、税费补贴1、正式员工车辆的保险(商业保险、交强险)、车辆税由公司购买。2、正式员工车辆保险承保险种及金额如下: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基础费率车价费率系数基准费率,基准费率再乘以费机动车损失保险率优惠因子(因上年出险赔付情况不同而不同)就是实际要缴纳的保费商业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10000元(驾驶员)车上人员责任险根据车辆座位核定10000元座(乘客)以上承保险种不计免赔3、车辆油费补贴:正式员工使用的车辆按8升百公里的油耗每月发放80的补贴,剩余20,由年底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完成任务情况与否进行发放。4、销售人员的车辆过路费,注明时间、工地等情况,经财务审核后,承保险种
f实行实报实销。5、车辆折旧费补贴实行每年一次,正式员工车辆每年12月由销售内勤统计车辆行驶里程,统一上报,根据个人绩效情况,完成回款任务的一次性发放,否则不予发放。6、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车辆燃油补贴,经部门主管申请后按400元月,进行发放,不享受车辆保险、税费、折旧费补贴。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提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销售总监签字财务审核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发放二、加油卡使用及燃油费报销1、加油卡由公司统一办理,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公司办理加油卡为主卡及副卡,主卡用于充值及分配副卡额度,副卡发放给相关人员使用。2、持副卡加油的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里程表,每月销售内勤根据行驶里程表进行油量统计、核算,财务部最终审核、3、副卡每月加油额度计入个人借款,报销后冲账,油卡金额低于500元时,由销售人员个人提出加油卡充值申请。4、副卡单次申请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500元,每月申请加油总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5、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并设密码,只限于本车加油,公司将不定期至加油站检查记录,如发生异车加油,则当月加油费用不予报销。6、加油卡充值申请按月为周期,相关使用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将充
f值申请上报至公司财务部,同时提交上月的油费报销单据,否则加油充值费用在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