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曾获校级奖学金。(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资金来源:中央与各省、市按比例分担基本申请条件: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三分之一;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现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学院教务科技处有关规定。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学院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f(三)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600元人资金来源:中央与各省、市按比例分担基本申请条件: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向上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籍在校学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三分之二;④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学习刻苦认真;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学院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情况我院在2010年10月27日10月31对国家奖学金拟定人选苗永盛、谷日森、高家骏三位同学和国家励志奖学金101名同学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学院师生对以上位同学获奖均无异议。目前,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目前,我院已基本完成2010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本次评审坚持政策宣传不走样、执行标准不放松、严格程序不突破,严格按照评审依据,确保了评审程序完整,走样、执行标准不放松、严格程序不突破,严格按照评审依据,确保了评审程序完整,评选结果充分公示,书面材料规范完整。在评审过程中准确把握上级精神,要求系部、班级洞悉结果充分公示,书面材料规范完整。在评审过程中准确把握上级精神,要求系部、班级洞悉所有学生情况;比成绩做到优中选优,论贫困做到差中选差,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所有学生情况;比成绩做到优中选优,论贫困做到差中选差,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守各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