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同意书公司(下称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收集与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文本件全部内容之后,决定是否同意并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各项服务;如果您仍决定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各项服务,则视为您同意执行本同意书。
第1条定义
11“用户”: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自然人。
12“本公司”:运营及管理业务管理系统的
公司。
13“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但不
限于ERP,品质系统,购买系统,部品管理系统等。该系统的功能范围可能不
断扩展、调整。
14“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
然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与确定自然人相关的生物特征、位置、行为等信
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个人账号信息、住址、手机号码、电话号
码、指纹、虹膜等。
第2条个人信息内容和目的
21个人信息内容
见14条。
22收集利用的目的
(1)识别个人信息主体
(2)传达合同签订的主要事项
f(3)提供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咨询或邀请,提供用户有利的信息,处理用户投诉等争议理。(4)履行与提供产品服务器相关的合同以及结费用23个人信息收集最小化本公司不收集超出个人信息必须范围的个人敏感信息,例如财产、健康,生活隐私等个人敏感信息。如确有正当业务需要,应经用户同意后进行最小化的收集和存储。24用户享有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注销账户等权利。25本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直接商业营销。第3条个人信息的储存和使用时间31本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存续期间。32从个人信息收集日开始一直到业务关系终止为止。33本公司获取的个人所有信息,除了以上提及的收集使用目的或法律规定的使用目的以外,不会用于其它用途。依据相关法规,如无正当的理由继续保存个人信息,或者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目的已经达成,本公司会即时删除相关个人信息。用户如要求删除个人信息,且相关法规规定不要求保存此类个人信息时,自接收到用户删除要求后,本公司会及时删除所有个人信息。第4条拒绝同意权利41用户可拒绝接受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但因此而无法实现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甚至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所带来的负面后果由用户承担,请审慎留意。
f42用户同意签署此同意书,即表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上所有事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