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洁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寿县小甸镇人民政府(甲方)承包方:寿县诚信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创建一个文明、靓丽、美好的小甸街道,甲方将小甸街道东起万瑞中学(含纪念园、幸福街),西至老自来水厂,南起计生服务所,北至小甸法庭内所有水泥路面及街区5所公共厕所(大棚市场2个、粮站、西街、镇政府)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及杂草、牛皮癣清除和瓦东循环路沿线的22个垃圾池清运发包给乙方。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费:总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壹万玖千元整(219000元)。包括: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保洁工具、办公费、垃圾清运、中转站运转、垃圾场整平等所有费用。
二、合同期限:自2015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0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双方权利: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有监督权和检查权;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3、合同履行中,乙方享有在协议的时间内获取服务费用的权利;4、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施工方案进行服务的权利;5、甲方负责监督和考评乙方工作,按月对乙方进行考评,若发现乙方工作做不到位,将按考评结果按月从承包费中扣除处罚费用(具体处罚以监督考评细则为准)。双方义务:1、甲方有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2、合同履行中,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服务费用;3、乙方应保证其保洁产品的真实性,维护甲方权益的义务;4、乙方应保证其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5、乙方负责在保洁范围内确保全天候有人清扫街面、道路,目之所及无各种垃圾并及时清运垃圾,确保当日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完毕,公厕定期打扫、清运,做到街面、路面干净、整洁。四、付款方式:甲方按季度支付给乙方承包费用。
f五、乙方公司车辆、人员等及对第三方或第三方对乙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安全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所聘用的司机等专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所使用的车辆证照等相关手续齐全,购齐相应的保险。
七、装垃圾的塑料桶、垃圾中转站等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要保证上述物品数量、功能的完整性,否则应照价赔偿。
八、乙方在签此协议时需交保证金1万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甲方认可,保证金退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保证金转为罚金。
九、此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获得承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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