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信业务基本概念搜集整理
f授信业务基本概念搜集整理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商业银行不得对以下用途的业务进行授信:1、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客户未按国家规定取得以下有效批准文件之一的,或虽然取得,但属于化整为零、越权或变相越权和超授权批准的,商业银行不得提供授信:1、项目批准文件;2、环保批准文件;3、土地批准文件;4、其他按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做出后,授信
f条件发生变更的,商业银行应依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应的合同条款重新决策或变更授信。
综合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在对综合授信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即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综合授信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法人,综合授信的形式是一揽子授信,即贷款、打包放款、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贴现、信用证、保函、承兑汇票等不同形式的授信都要置于该客户的授信额度上限以内,以便集中统一管理和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实行综合授信,对客户来说,既获得了银行的信用支持,解决了资金困难,又减少了资金占压。对银行来说,则争取和稳定了优质客户,推动了各种信用业务的发展,增强了自身的竞争力,并有效地控制了信用风险。同时,实行综合授信,简化了授信的手续。只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客户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银行可以立即放款,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