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处理。
3、测尘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井下工龄,必
须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工作,上岗后不准随意调动。
4、测尘人员的配备:年产量在100万吨以上的矿井,专职测尘
员不得少于3人。
5、矿井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总粉尘: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
9
f次;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二)、呼吸性粉尘: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
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2、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1次。(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10
f作业规程名称会审意见:
会审意见表
2010年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会审人员签名生产科:
机电科:副总工程师:
地测科:安检科:
总工程师意见:
通防科:调度室:
年月日
矿长:
年月日
f1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