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围绕科技攻关“五个突破”,统筹科技资源管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城市“塔型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突出市场引导作用,加强产学研有机结合,打牢创新基础,全面增强城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在重要领域、关键技术、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具有领先带动、攻关突破、名牌集聚能力的科技创新型强市。3发展目标。“十一五”末,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青岛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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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际、支撑和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更加坚固,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导作用更加突出,创新型人才的集聚效应更加显著,以自主创新能力为主导的城市核心竞争力更加强大,我市成为国内重要的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品牌培育基地,在全国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7左右;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达到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15。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人才结构更趋合理,创新型人才大量涌现,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3万人左右,形成一批实力雄厚、影响力大的研发团队;创新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各类科技园区、专业孵化器达到40家以上,孵化场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在孵科技企业3000家左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发明专利授权量大幅度增加,2010年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00件;中国名牌产品达到80个;对外技术依存度逐步降低;人口与健康、生态与环境、资源综合利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科技进步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全市外贸出口总额比重达到15以上。城市创新环境条件更加优化。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更加完备,支持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创新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创新文化融入社会各个方面。二、深化体制和机制改革,增强自主创新的持久动力4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密切合作,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服务。支持企业组建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