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一、学校要按教育局统一规定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学生学籍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或电子学籍卡,有条件的学校要使用电子学籍卡。学籍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二、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学籍档案中必须如实记载学生入学情况、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及学生变动情况。三、学生学籍由班主任填写,每学期一次,填写后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四、实行学籍变动全程监控,学籍变动要执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档案完善。五、学校要严把学生入口、出口关,防止学生在流动中辍学。
f友戈小学辍学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学校实现“十二五”期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规划目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学校班主任要及时掌握班级学生思想动态,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汇报。二、班级出现辍学学生,班主任、科任老师及时进行家访,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对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学生的相关情况报告学校。三、学校要及时组织人员对辍学学生进一步做好说服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经进行三次以上的家访动员无效的,开发区学校在5日内将《辍学学生报告单》分别报开发区政府和开发区教管办,市区学校直接报教育局。四、实行学校春季和秋季学期辍学报告和流动学生月报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责,流动学生月报表于月底上报教育局。五、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开发区政府和开发区教管办报告辍学情况,有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f友戈小学辍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友戈小学实现“十二五”期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规划目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校集中对未报到的学生进行摸底造册,落实人员逐生督促其入学报到。二、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家访,说服学生及早返校。三、学生因厌学、学习困难、家庭困难等有辍学倾向的,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及时家访,做好学生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并从学习、生活、思想方面给辍学倾向生予以关心帮助,鼓励其克服困难,努力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