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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国税函2005318号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根据上述规定,单位为职工支付以及职工个人支付的基本保险(不超标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支付的基本保险超标部分以及各种补充保险,应当并入个人所得征税。笔者认为,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可比照上述规定进行税务处理。职工薪酬之四:住房公积金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财税200610号文件对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实行的是“双向控制”,而不是“总量控制”,即只要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有一项超标,就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f例如,某市200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该地区职工每月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720元1000×3×12×2。张某2006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为6,2007年每月实际缴存金额为600元5000×6×2。陈某2006年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为15,2007年每月实际缴存金额为450元1500×15×2。从表面上看,张某和陈某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没有超过720元的最高标准,但是,因为张某上年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所以每月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应为360元1000×3×6×2,多缴存的240元600-360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因为陈某的缴存比例超过12,所以每月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应为360元1500×12×2,多缴存的90元450-360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职工薪酬之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笔者认为,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的,属于企业费用支出的部分(如职工学习培训费用、工会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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