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16漏气爆燃伤人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经过
2008年1月6日(星期天)下午1时29分,宜昌中燃调度中心接110指挥中心来电:一用户(电话:8610469)反映伍家岗区李家湖821楼外漏气。因当班抢修工正在市区处理其他维修服务,且核实该漏气处目前几天正进行隐患整改,故调度立即通知生产运营部改造办龚伟安排施工单位人员去现场查找漏点并维修处理,2时15分,施工人员张理刚到达现场,才得知3单元一楼住户卫生间发生爆燃。同时,2时37分,市长专线来电称李家湖8213102一用户家内发生爆炸有人受伤,当班调度员立即调动抢修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并迅速关闭了域调压器。随后生产运营部金利、唐立佳、陈勇到达现场,经调查发现受害户入户燃气立管地埋弯头漏气,并确认下午1时10分户主王钢上厕所时已发生爆燃,伤者1时20分已被送往医院。安全监察部孔辉随即通知保险公司人员,并汇同赶往出事现场进行取证工作。事发当晚,公司总经理助理邓忠福代表公司到医院、伤者家里探视了伤者及伤者家属,与他们进行了良好沟通,垫付住院医疗费。事后也向媒体及市建委通报了事故情况。1月7、8两日,生产运营部对该小区庭院管、楼前管进行拉网式普查检漏,并完成了小区所有隐患管段的更换。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1)、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对存在的隐患认识不够,施工方法不当,使用大锤等重力设备沿管道上方的水泥地面破路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受力,导致弯头断裂漏气。通过调查得知,漏气管道为D
50低压庭院楼前管,由生产运营部改造办安排重庆江陵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宜昌项目部人员(张理刚、张柯全等)于1月4日进场开挖整改,施工人员采用大锤对管道上方的水泥层进行破碎作业。因埋地楼前管地段土层较松,已造成局部沉降,燃气管道悬空在水泥层下,存在拉应力,重力破路时,部分重力传递作用到燃气管上,受力的燃气管道在弯头处产生应力破坏而断裂。因断裂弯头处在5日收工时还有1米远才挖出,且属于低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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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燃气泄漏,现场施工人员没有发现漏气现象。6日,工人停工休息,燃气泄漏后在水泥层下蔓延,并沿厕所(三米远)出口管管壁渗入户主厕所。因厕所封闭,燃气积聚达到爆燃极限。(2)、燃气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对存在的隐患发现不及时。龚伟负责宜昌中燃庭院管网的改造现场管理和协调,因各种原因,疏于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监护管理,对现场施工隐患的认识不足,没及时发现施工对管道的破坏漏气。(3)、施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