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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常政办函201190号【发布部门】常德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10801【实施日期】2011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常政办函〔201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常德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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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常德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
年)》,进一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以公办园为骨干和示范,民办园为主体,公、民办幼儿园相结合的发展格局。2010年,我市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164所,其中教育等部门办园75所(占64),社会力量办园1089所(占936);现有教职工8148人,其中专任教师5690人;在园幼儿113551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29,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7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96;全市已有4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5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个湖南省学前教育先进县。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居全省前列,但仍是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主要存在整体发展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健全、教师队伍素质急需提高等问题,“入园难”、“入园贵”,特别是“入园差”、“入园乱”等现象突显,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好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三、基本原则学前教育发展坚持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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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导向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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