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签订《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约定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所做出的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职工保证在本单位工作期间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同单位相竞争的业务,离开单位后在一定时间内也应承担上述义务,以及单位如何付给对方报酬或奖励等。14、负责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评估工作。15、做好本单位著作权管理,主要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16、做好本单位商业秘密管理(保密制度,保密措施,保密资料室,处理商业秘密争议等)。17、做好本单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登记和管理。三、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的职责:1、协助知识产权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2、做好本单位内部的知识产权基础工作,尤其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项目的统计、申报和上报工作。3、负责与知识产权办公室一起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本单位知识产权是指本单位职工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和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以及享受本单位的待遇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权益。“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一、在本职工工作中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即在执行科研计划(含补充计划和临时计划)课题和合同计划课题,完成计划创作任务和设计任务,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或履行其他所在岗位职责的过程中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二、履行本职工作之外,完成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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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离休、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开单位一年内完成的与原所在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是指在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原材料、机器设备、试验研究设备、各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图纸及其说明、声像材料等。“享受本单位的待遇”是指自选课题、自筹资金、自立项目,但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智力劳动成果”是指经过创造性智力劳动获得的各种实验研究技改和技术创新成果、实验原始记录和各种数据、文件材料、图片、技术资料、实验装置与样机、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各种声像材料、程序软件、文学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及其他文艺作品等成果。第六条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职务发明专利权。二、专有技术及技术秘密:指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