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管理制度;(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适应于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起重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前,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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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试验验证,并做记录。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1)产品出厂文件;(2)施工资料;(3)使用登记证明;(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7)历次检验报告。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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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起重机械的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单位(章):批准人:,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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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障本单位起重机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起重机司机、指挥和司索等起重机操作人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在管理、操作起重机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各类起重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需遵守通用规定外,尚应遵守各自的特殊规定。一.通用规定
1.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