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法律篇》r
第一卷r
11、〔624a〕提问者(【按即“雅典客人”,也就是下文的“他”】)问及了制订法的原因(“原因”在这里指制订者,这位制订者就是制订法律的人)。对话者回答说那位立定法律的人就是宙斯。在希腊人那里,宙斯是人类的父亲,也是最后的原因。r
12、〔624a625b〕然后他为了说明世上有许多法律,且其多样性并无损于有效性,又提到了其他形式的立法。他以众所周知且广为流传的那些赞颂古代立法者(lawgiver)的诗歌和记载为证言,来支持这一点。r
13、〔625a627b〕然后他提到了这样的事实:因为有人诋毁法律的有效性,还趋于主张这些法乃是愚蠢的,那么对这些法进行检验,那就是正当的了。他解释说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比所有至理名言都更优越。他检验了他那个时代广为人知的法律的细目。r
〔625bc〕柏拉图(Plato)提到了柏树。他描述了谈话人和提问者的思路和立场。大多数人都假定在这思路和立场下面的是一些微妙的观念:他以“树”指“人”,这下面还有一些类似的难解、牵强和咄咄逼人的观念,说来那就话长了。但情况与他们假定的不一样。而毋宁说,他为了隐藏自己的意图,而故意由此拖延讨论,并把讨论的表面意义同与这种意义相似的东西联系起来,指向一种与其目的无关的观念。r
14、〔625ce〕然后他又转向了对克里特人而言是众所周知的某些法律规定,即,实施公餐和携带轻便甲胄,并检讨了这些法规,欲以确定法律在何种方式下是正当的,以及法律是否符合稳妥判断的需要。他解释说这样的法规有很多长处,比如可以增进友谊、加强互助以及提高防卫能力,如此等等,有些是说到了,有些还没有涉及到。他还解释说让他们携带轻便甲胄还有另一个理由:因为他们的道路崎岖不平,而且大多数人都是步兵,而不是骑兵。r
15、〔626ad〕然后他又解释说,由于一般人都自然倾向于永无休止的战争,而他们克里特人尤为甚者,所以携带和搞到合适的武器,以及协作和友谊,就是必要的了。他还解释说这些长处是在战争中摸索成熟起来的,并穷尽性地说明了战争的种类,解释了战争的特殊形式和一般形式。r
16、〔626d630d〕然后,对战争的延伸谈论,引导他提到了法律的许多有益的方面:它让人自制,使人去追求抑制邪恶事物(即包括灵魂中的邪恶,也包括外在的邪恶)的力量,还使人去追求正义。而且,他在这种〔抑恶扬善的〕关联中还解释了什么是高尚的城邦,什么是高尚的人。他说他们是为真理和公正的德性所折服的城邦和人。他还解释了对法官的真实需要,以及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