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f(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七)热爱篮球运动,工作认真负责。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体育局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须延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县体育局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理事长(会长)为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权利:(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f(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本协会经济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它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
f续。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检查,资产来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