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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招生简章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号令,我国将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将有重大改革,对单位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就享受什么待遇的用人机制。2002年国家推出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共分成五个等级。自2007年开始,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凡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养老津贴可增加250元月的标准执行。”一、辅导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辅导,掌握员工任用、劳动关系、企业培训、薪资福利保险、职业生涯规划、绩效管理、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系统采集数据、分析、起草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够提出计划方案、改进现行管理制度,最终促进学员达到职业等级鉴定的要求,并通过鉴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二、适用对象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管理、薪资福利保险、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三、报考条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考试报考条件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4)取得大专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5)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6)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f(3)取得本职业三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