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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最终定稿,预计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取代目前使用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正式生效。中国修订相应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与IFRS9基本一致,旨在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中国承诺并坚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实质性趋同,中国财政部应对此次IFRS9重大改革,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对应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23、24号文(分别对应: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与IFRS9内容基本一致,旨在解决之前饱受诟病的金融工具分类和计算过于复杂、主观性较强、企业存在盈余管理的空间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图1:IFRS9于2014年定稿,2018年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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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推迟至2021年执行新准则,其他企业最早于2018年起开始实施。IASB官方规定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IFRS9,但考虑到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差异,以及此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自身、审计及相关监管部门均产生一定影响,我国财政部基于上述考虑安排不同公司分步实施新会计准则,具体如下: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所有在境外上市并采用IFRS在境外发行权益证券或债券的公司,按照IASB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准则,以保证境内外报表的一致性;2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相关新会计准则,预留两年缓冲时间确保整个市场运用会计准则的一致性;3其他非上市企业允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此新准则,预留更为充足的时间以确保执行新准则的质量要求;保险公司若符合经营活动与保险本质相关联条件即可推迟执行。目前上市的保险公司大部分归类为上述第一类,IASB及我国财政部对于保险公司实施此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时间作出了特殊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暂缓至2021年1月1日执行,一是考虑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错配问题,二是随后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IFRS17)公司需要再次调整。保险公司以截止至2015年的财务状况为基础判断公司经营活动是否与保险本质关联,若判定为关联即可暂缓执行;公司规定于2018年起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符合暂缓执行的具体条件等信息。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
2IFRS9对保险公司影响:利润波动加大,初始资产账面价值减少
IFRS9核心变动为以下三方面:金融资产分类变更,资产减值模型变更,套期会计处理改进,其中前两方面预期对保险业产生较大影响:1金融资产分类由原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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