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立雍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三条公司在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甘肃立雍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住所:白银市平川区供水公司南乐雅路北侧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2个:甲方:刘永宁住所:甘肃省靖远县北滩乡北山村石涝社129号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620403200002858乙方:李娜
f住所:甘肃省环县合道乡陶洼子行政村枣园子队39号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620403200002858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甘肃立雍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二)公司登记日期:2009年9月9日
f(三)公司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刘永宁出资额120万元,李娜,出资80万元.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