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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燃烧的基本原理与灭火的基本的方法
第一节:燃烧的基本原理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因此,火灾是一种燃烧现象,研究火灾就必须研究燃烧现象。
一、燃烧的本质燃烧,俗称“着火”。人们通过长期用火实践和大量的科学实验证明,燃烧是可燃物质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一种放热发光的剧烈化学反应,通俗地说燃烧就是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过程。因此,国标(GB590786)规定: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作用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发烟现象。可燃物在燃烧过程中,生成了与原来物质完全不同的新物质。
CO2燃烧CO22H2O2燃烧2H2OCH42O2燃烧CO22H2O燃烧不仅在空气中(氧)存在时能发生,有的可燃物在其它氧化剂中也能发生燃烧。例如,氢就能在氯气中燃烧:H2CL2燃烧2HCL燃烧具有三个特征,即化学反应、放热和发光。通电的电炉和灯泡虽然有发光和放热现象,但没有进行化学反应,只是进行了能量的转化,故不是燃烧;生石灰遇水发生了化学反应,并且放出了大量的热,但它没有发光现象,它也不是燃烧。这些现象虽然不是燃烧,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作为着火源引起燃烧或引发火灾。二、燃烧的基本条件燃烧需要一定的条件,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条件,燃烧就不会发生。人们在同火灾长期斗争的实践中发现,任何物质要发生燃烧,必须具备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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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个基本条件(亦称三要素):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着火源)(一)可燃物凡能在空气、氧气或其它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都称为可燃
物。如木材、氢气、汽油、煤碳、纸张、硫等等。可燃物如果按其化学组成,可分为无机可燃物和有机可燃物两大类;从数量上讲,绝大部分可燃物为有机物,少部分为无机物。按其所处的状态,又可分为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三大类。对于这三种状态的可燃物来说,其燃烧难易程度是不同的,一般是气体比较容易燃烧,其次是液体,最后是固体。可燃物是燃烧不可缺少的一个首要条件,是燃烧的内因,没有可燃物,燃烧根本不能发生。
(二)助燃物(氧化剂)凡是与可燃物质相结合并能帮助、支持和导致着火或爆炸的物质,称为助燃物。助燃物,实质上是氧化剂,氧化剂是一种能氧化其它物质而本身被还原的物质。氧化剂的种类很多,最常见的就是氧气。空气、氯、溴、氯酸钾、过氧化钠等都是氧化剂,都能帮助和支持燃烧。人们通常所说的助燃物是指空气,因为空气中存在约五分之一(约21%)体积的氧,故一般可燃物在空气中遇点火源都能燃烧。燃烧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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