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实行重大事项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严格贯彻执行《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财务的核算、监督、、参与经济决策职能,建立科学和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特制订本制度。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审批范围(一)固定资产。范围有:基本建设、大型修缮、仪器设备、交通工具。(二)重大事项。范围有:重点学科建设、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筹资(融资、贷款)方案。二、审批形式(一)审批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筹资(融资、贷款)方案,不论金额大小,均进行投资(筹)资决策分析,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市卫生局审批。2、基本建设、交通工具、重点学科建设、卫生部规定的甲乙类设备以及单台(件套)20万元以上的其他仪器设备购置、维修费10万元以上的房屋设备修缮,按单件(台、件)报市卫生局审批。(二)备案。卫生部规定的甲乙类设备以外的及其他单台(件套)2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购置,维修费10万元以下的房屋设备修缮,报市卫生具备案。(三)其他。被服、图书、家具等由单位自主决定。三、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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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制定计划。每年年底根据卫生局核定的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统筹安排下年度发展计划,编制《局直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书》,包括审批、备案和其他三部分。(二)上报审批。1、上报。《局直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书》每年2月底前报卫生局,审批项目要附可行性论证报告等材料。2、审批。审批项目和事项经卫生局审查研究后,于下年的1月底前批复,接到市卫生局批复后方可实施。(三)方案调整。如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不可预测等因素影响,确需调整、追加年度发展实业计划的,需逐项报卫生局批准。四、规范审批医院经济决策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医院购买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后勤物资、办公设备等必须写出书面报告,可行性论证,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最后提交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上报市卫生局审批。医院成立物品采购和基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开支在10000元以上项目的公开竞标和集体议标,减少医院开支,同时医院实行重大经济项目5万元以上项目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委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