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运转,火灾专线更没有建立,这对责任区中队接到同一地区同时发生两起火灾时,便无法取得联系,这势必贻误战机,也就更谈不上迅速调集灭火力量,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4、城市中心旧城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困难。旧城区特别是市中心的商业地带,人口、建筑密集,道路狭窄,寸土寸金,消防责任区面积过大,原有消防站的布局大大超出了保护半径的范围。根据消防规划的要求,对于旧城区内按标准建站实施难度大的地区,应保证在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建设2~3个小型站,但一些职能部门为了经济利益始终没有在市中心的合适位置规划预留出小型消防站的位置,一旦发生火灾只能依赖毗邻消防站出警灭火,大大延误了火灾扑救的时间,给消防队的灭火救援工作增加了难度。5、人为损坏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政公共消防设施特别是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栓等由于城区改造、街道拓宽、建筑用地而被有关部门的拆除、掩埋有的甚至则被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圈占,砸坏、挪着他用,这些人为的因素加剧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数量的减少。(二)城市布局不合理。城市总体布局是城市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以及工程技术与建筑艺术的综合反映,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工作内容,是一项为城市长远合理发展奠定基础的全局性工作,并且是用来指导城市建设的百年大计。城市总体布局在城市性质和规模大体确定的情况下,在城市用地选择的基础上,对城市各组成要素要进行统一安排,合理布局。但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使用功能的转变,以及部分地区缺乏超前的、统一的消防发展总体规划,导致部分区域城市功能分区混乱,缺乏明确的功能分区,各城市功能组团间缺乏必要的消防隔离带,“城中村”、“马路经济”、“多合一建筑”等大量存在,留下了大量的消防隐患。(三)消防监督、宣传工作相对滞后。首先,社会上部分人对消防宣传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消防宣传可有可无,做消防宣传只是做表面文章,不能把消防宣传摆在突出的位置。其次,消防宣传缺乏足够的资金,宣传设备和人员数量未能适应社会日益增长的宣传需求。另外,宣传的形式比较单调,缺乏一定的创新,在很多地区的消防宣传还不够彻底。二、问题存在的根源。以上问题的存在不是孤立的,综合分析,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f(一)城市消防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够健全,编制城市消防规划没有足够的法律保障。在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实施城市消防规划管理的法律依据显得不够充分。现可作为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