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设备事故、事件及故障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兰州石化公司的设备事故、事件及故障的报告、调查、统计分析和经验分享,减少和避免类似设备事故、事件及故障的重复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术语解释(一)设备事件: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计、制造、施工、使用、检修、维护、管理等原因造成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全部或部分丧失其使用功能,报警、联锁异常动作,直接经济损失未达到设备事故规定的等级(小于1000元)或因设备因素造成装置非计划停工、生产波动,统称为设备事件,以下简称事件。(二)同类性质重复性事件:是指同一单位在一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导致发生第二次同类性质设备非正常损坏的(同类设备、同类原因)。(三)设备因素非计划停工:指除了大检修、指令性停工、计划小修、更换催化剂以及因开发新产品需要等计划性停工之外,装置因设备(包括电气、仪表)原因造成装置或单元切断进料达到24小时的停工事件。(四)设备因素生产波动:指装置除了大检修、指令性停工、计划小修、更换催化剂以及因开发新产品需要等计划性停工之外,因设备(包括电气、仪表)原因造成装置或单元切断进料,对公司生产整体平衡产生影响且没有达到非计划停工统计标准的停工事件。(五)报警、联锁异常动作:指报警、联锁设定值设置不合理或报警、联锁回路的仪表检测元件,变送单元,信号传输线路,逻辑运算单元、执行机构等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报警、联锁回路检测信号未达到设定值就输出报警信号或执行联锁动作,或报警、联锁信号达到设定值却不能正常输出报警信号、不执行联锁动作。(六)设备故障:指在生产过程中,设备或其零部件完全或部分丧失原有功能,不能满足装置长周期运行生产需要,但未达到设备事故标准的状况,统称为设备故障。(七)设备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计、制造、施工、使用、检修、维护、管理等原因造成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全部或部分丧失其使用功能,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人员伤亡事故、急性中毒、火灾爆炸事故、交通事故、生产事故、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除外),或虽然直接经济损失未超过规定限额,但造成大面积停电的(外电网责任除外)统称为设备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1
f(八)同类性质重复性事故:是指同一单位在一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导致发生第二次同类性质设备非正常损坏的(同类设备、同类原因)。(九)承包商设备事故:是指承包商在公司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