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二、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新时期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形式多样,要讲求实效。三、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四、民主评议主要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2、是否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企业改革发展做出贡献。3、是否积极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切实的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1、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
f公。民主评议要结合实际,确定评议内容。通常情况下,要把顾全大局、清正廉洁、严守法纪作为重点。一般应召开党小组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员群众的意见。五、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六、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党委批准,进行通报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十分慎重,坚持原则,方法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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