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顺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者解除: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合或者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方占用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约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叁仟元整作为贷款保险开户费用,因为您本人申请是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业务,公司将以您个人的名义在保险公司开户进行投保,本次保险开户是以防您在贷款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情况或者重大疾病还款期到了还不起款,以及支付利息,公司可凭保单直接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贷(借)款方保险费用是在放款之后一小时之内退还到您本人合同填写的帐户上。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费用之后,贷款方必须在半个小时内安排发放贷款金额,贷款方如未按时发放借款方的贷款资金及借款方所缴纳的贷款合同保险开费用,借款方有权向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借款方签完合同而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话,公司将视为严重蓄意骗贷处理,直接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受法律制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法律效应
第十三条本合同扫描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方单位
(盖章)
借款人:
(签字盖章或按印)
法人代表:法律顾问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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