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转让日向甲方支付对价。
3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填写《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并送达付款人,通知付款人还款时将应付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甲方代收款账号。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日提前5个工作日将由付款人盖章确认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回执交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信托保管银行。
36甲方同意,应收账款转让事项由乙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甲方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四条应收账款转让日及转让价款
41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日为2012年月日。
4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应收账款审查无异议后于应收账款转让日
将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43应收账款转让价款:
甲方将符合本合同条件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的应收账款(详见附件
一《应收账款转让清单》)转让给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
f万元。第五条受让人收取付款人应收账款的方式
乙方委托甲方代收取付款人支付的每笔款项,甲方在收到付款人支付的每笔款项的当日,将资金划往乙方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XX信托有限公司开户行:账号:
第六条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各自因履行本合同而产
生的相应税负,或承担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负,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应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七条保密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双方承诺就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中所包含的商业
秘密和非公开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终止或解除,本条款在保密期限内持续有效。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叁年止。
第八条违约行为71出现或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或视为甲方违约:711甲方违反第二条“承诺和保证”中的任一事项。712甲方逾期未付或未足额应付违约金及其他应付费用。71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通知义务。714甲方与付款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715甲方存在欺诈行为或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等原则的行
为,损害乙方合法的权益。716其他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事项。
7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为乙方违约。
5
f第九条违约处理81甲方违约后,乙方有权视甲方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任一项或多项
措施:81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上述违约行为。812要求甲方赔偿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813乙方将冻结、扣划甲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