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作业证,并负责整个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
16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权限和程序、167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证的审批,由各项目部安全员向所在车间的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制订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和动火安全措施,向甲方安环部进行申报,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1672、一级动火作业申请书和二级动火作业申请书的审批,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168、动火作业前的检查动火作业证办理后,动火作业负责人要按照动火作业方案和动火安全措施以及动火证中的要求,对动火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所用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核实,并与参加作业的人员交代作业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动火指令。对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动火作业负责人有权拒绝动火作业。169、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69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书,进入设备内、高处以及需要断路动火作业的,必须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执行。1692、凡在生产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装置上动火,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进行排空、清洗、吹扫、置换,经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1693、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
f地沟、水封等,应将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洞、井、沟、水封等均应检测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和人员坠落事故。
1694、动火分析的检测由生产部专人负责检测。1695、检测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30分钟,必须重新检测分析。1696、检测分析时,被测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气体测得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05;当被测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气体测得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02。使用仪器检测时,其测得的数值应为被测气体爆炸下限的20。1697、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内部介质及走向,按一级动火采取安全防火措施,进行排空、清洗、吹扫、置换、取样分析,按程序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地面可燃物、阴井、空洞、地沟、水封等进行检查、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1698、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监火,监火人不得随便脱离现场,动火现场要配定适用的消防器材,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7米,两瓶与动火点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且两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1699、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6910、五级以上风(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