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
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
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有效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___日
部门负责人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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