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登记公示通知
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我司申请的科技成果登记项目。经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审核,符合科技成果登记要求,从即日起予以线下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将按程序予以登记并发放成果登记证书。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提出书面异议受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201室。联系电话:0757。邮政编码:528200。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申请单位名称(加盖企业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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