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最突出表现就是对“和”的阐释。“和”一般被用作动词,强调事物之间的状态平衡,如《尚书尧典》中的“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和”也会被当作形容词,暗含服从、合适的意思。如《新书道术》则有“刚柔得适谓之和,反和为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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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正义的内涵
在20世纪90年代,由于环境伦理学一味追求言说而忽略了现实生活,因此受到了环保实践过程中一些现实问题挑战,权利和义务的“环境不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引发了“环境正义”运动和“环境正义”思想。许多学者以及团体参与到这个关乎可持续发展的讨论中来,研究和分析环境正义。但是,由于他们所处的文化背景以及个人的理解不同,他们对于环境正义的内涵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最早对环境正义进行科学化定义的是美国环保部门,他们认为:在环境保护所需要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运用和操作等方面,无论什么种族、肤色是否一样、经济地位如何、都有参与环境保护以及环境保护政策制定的权利。4著名学者Brya
t认为:环境正义应该是“在文化领域内强调价值、法规、制度、方式、策略来支撑形成的可持续发展的社区,在这样一个社区里所有居民都可以很轻松的进行彼此之间的交流、学习以及成长”。5对人类做出突出贡献的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伦理学家罗尔斯顿在他的作品《环境伦理学》中强调环境正义主要表述的是社会环境中处于强势群体的人群应该对自然环境所担负的责任与义务,只有这样才能使处于弱势群体的人群的环境权益有所保障与实现,在这样的大前提下,社会才能实现更好的整体发展,众所期望的环境正义或者环境公平才有可能实现。6在对环境正义问题的探讨方面,我国很多学者也有自己的看法:朱贻庭在其著作《伦理学大辞典》中对环境正义有不一样的理解:他认为要想理解环境正义应该从两个角度去考虑:一是作为主体的“人”都拥有享受自然环境界中优质环境的权利。二是不管是作为个体的“人”还是作为整体的社会都应该将实现自然权利与环境保护的责任、义务相结合。7著名国内学者李培超认为:环境正义的终极目标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观念基础上的环境公正原则,期望在环境平等的基础上社会中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同等的自然资源以及生存所需要的空间,突出人类在环境利益上实现公正。8国内学者曾建平认为环境正义应该是人类社会范围内不管是存在种族之间的差异、还是在社会角色、经济地位等方面存在差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