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管理考核办法
1、为了推进企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义煤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同时,全面落实集团公司节能管理目标责任制,推动我公司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环节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实现节能、社会、经济三个效益的统一,经公司研究特制定考核办法。2、本办法适应节能减排管理考核的所有基层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3、节能减排管理考核目标年度采用百分制考核。共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级;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级;80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级;60分以下(含60分)为不及格级。4、节能减排管理考核实行抽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节能减排管理上的考核内容,在每年年初公司与基层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日常的工作中,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将实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时的依据。年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罚的依据。5、公司每年对年终节能工作考核为优秀级和良好级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不及格的单位进行处罚。6、奖罚标准:优秀级单位奖1000元;良好级单位奖600元;不及格单位罚2000元,并罚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f7、基层单位必须将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考核目标的内容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确保完成年初与公司签定的节能减排管理考核中的各项内容。8、凡在节能科研、节能管理、设备技术改造、节约能源、推广“四新”(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方面以及全面完成集团公司签定的节能减排管理考核的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公司研究另行进行奖励。9、奖励资金从矿生产成本列支,奖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由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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