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任何承诺到提款日均得到信守;至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时甲方财务状况与签订本协议时基本相同,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6其他约定:乙方已取得由甲方关联企业债权人提交的股东债权居次同意书。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如有新增关联企业借款或财务往来的,由其关联企业债权人逐一提交股东债权居次同意书。第15条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业务中乙方应计收的费用以及所需要确定的利率、汇率,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具体业务合同业务申请中约定。第16条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业务申请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该具体业务合同业务申请为准。
第四章
费用和支出
(个月)内累计使用总额达到授信额度的,
第17条甲方自本协议签署日起
则甲方无须支付承诺费。如上述提款比例要求未被满足,甲方须就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额度有效使用期限结束之日止的期间(以下称“未使用天数”)内每日未使用且未取消的授信额度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承诺费:承诺费未使用且未取消的授信额度×未使用天数×360
第18条授信期限内,如甲方申请完全或部分取消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则甲方须就本协议生效日起至授信额度取消申请生效之日止的期间(以下称“原有效期间”)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承诺费:承诺费取消的授信额度×原有效期间×360
f第19条在上述第17条项下产生的承诺费应在本协议签署日起
(个月)届满后的第
一日一并支付,第18条项下产生的承诺费应在授信额度取消申请生效之日支付。
第五章
担保
第20条为保证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债权得到有效保障,采取如下担保方式:1担保人的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担保合同:2其他担保方式:。与乙方签订编号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
第六章
甲方承诺
第21条甲方使用授信额度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本协议以及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对各有关具体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第22条甲方在授信使用期间(指本协议签署日至乙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应按乙方要求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金融机构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第23条甲方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不得影响履行与乙方所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第24条在授信使用期间,甲方无论采取兼并、收购、合并、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的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重大资产或股权和重大投资发生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