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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市财企2010

庆阳市财政局关于申报甘肃省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申报甘肃省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通知》(甘财企201091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财企201089号)要求,为促进我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做好2010年我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县(区)财政局要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抓紧组织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为2个,市直部门申报项目为2个。建立项目库,逐年安排解决。由于时间关系,2010年我省地方特
f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只采取无偿资助一种支持方式,无偿资助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在组织申报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工作中,要认真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财企201089号)文件的要求,严格办事程序,公开申报项目信息,选报项目要本着“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体现地方特色。二、各县(区)财政局在组织申报工作中,要按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对产业集群和产业聚集区内地方特色中小企业进行遴选,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对真实性负责。三、各县(区)财政局在对本地区范围内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由主管局长签字审定的资金申请报告、通过审核的项目材料(一式五份)、电子文件一份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四、申报项目材料一式5份,按A4纸张尺寸分别装订成册,电子文件1份(需与纸质文件顺序一致)。五、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项目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六、在项目申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各种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除要追回财政资金外,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一年九月七日主题词申报资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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