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
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贯彻质量至上理念,明确质量责任,提高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量管理是指依照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对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改进、监督等活动。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服务用户、追求卓越的原则,为社会和用户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第五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3
分级管理体制。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
f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负责质量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发展规划;(二)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三)组织所属单位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名牌产品,负责集团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重要采购产品质量认可工作;(四)负责质量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指导集团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技术机构业务工作;(五)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质量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特大质量事故。第七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工作:(一)规划计划部负责国务院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4
f量监督工作,承担工程建设单位资质和相关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归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二)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物资供应商,监督检查采购物资质量;(三)矿区服务工作部负责矿区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物业管理、公用事业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服务规范,监督检查矿区服务质量;(四)其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第八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