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分担医疗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使所有公立医院的医生、护士按分工、责任大小等因素,缴纳医疗责任保险费用,一旦出现医疗损害,赔偿费用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既降低了医护人员的风险,又能让患方更快拿到赔偿。启动第三方调解机制理赔处理中心,将最大化保证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让医院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更好的专心为患者服务,还可铲除“医闹”生存空间,使医疗纠纷解决走上理性的法律途径。
4、规范医疗诊治过程中的临床路径医院对患者看病实行临床路径,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
为,减轻患者负担。实际上就是将疾病进行“标准化”治疗,即对某种疾病的住院时间、手术方式、使用药品种类、开展检查项目等进行严格标准化控制和约束,防止出现重复检查、滥检查、随便用药、拖延出院时间等,这种规范化诊疗过程及完善的临床路径建立,不仅有利于第三方医疗纠纷的调解,更能让患方了解和理解医疗行为的全过程。(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处置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第三方”在医疗纠纷的调解中,就必须淡化政府行
为的性质,让更多与医疗界无关的真正第三方民间人士介
f入,独立、公正、客观的解决纠纷,最大程度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科学规范原则在调解中依据卫生部制定的《临床医学操作规范》、
《临床医学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医疗纠纷处置办法等,依法调解。
3、便民原则医疗纠纷突发性强、不稳定因素多等特点,医疗纠纷
的调解应在查明事实、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做到快受理、快调解、快结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
4、“无过错,不赔偿”的原则只要是依法认定医院没有责任,调解委员会便应劝说
患者撤销索赔要求。如对调解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三、组建多部门的处置沟通机制
单靠一个调解委员会解决所有医疗纠纷是有困难的,关键在于政府的执行力。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的“医疗纠纷处置办法”纲领性文件,才能统筹协调我区各个部门,组建成跨卫生、司法、社保、商业保险等多个领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理赔处理中心。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制止“医闹”的暴力行为,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有力保障。同时,完善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和理赔制度,建立健全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加
f强医患双方依法维权意识,使其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XX区卫生系统在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过程中,对由地方政府主导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是完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