婢,便低眉顺目、心安理得了。即便如拉娜式的女子,认清了亲爱的丈夫和家庭之真相,要毅然走出囚笼似的家庭,却又被鲁迅一语道破天机,她“钱包没有准备”,养不活自己,其结果“不是回家”“就是堕落”,很多女性就算挣出了鸟笼,也没有翅膀高飞,她们没有钱。“中国古代妇女的经济能力”和“李白漫游全国的经费来自何处”一样,可能是一个有趣的题目。姑略言之,古代男子的经济来源无非几种:读书人可以做官又可以当地主,可以教书卖字画,没读书的可以耕田,又可以经商,可以从事小手工业,这些都足以活命。而女子呢?绝大多数是被父亲、丈夫、儿孙们轮流养着。当然,除了大户人家、诰命夫人外,她们中多数也操劳一生,但那是家务事,没有工资的到现在也一样。穷人家的孩子被卖为婢女后,有
f的有“月钱”,但失去的是自由身。寡妇可以纺纱织布、缝缝补补地赚几个小钱,勉强糊口已属万幸,等而下之的只能削发为尼或乞讨度日,但这些都已不是常态人生了。几千年来偶尔也出过几个异常的女人:卓文君做过生意,“当垆卖酒”,那也是有个司马相如在,她独自一人大概是撑不起这个门面的;孟丽君或谢瑶环做过官,不过到底不是长久之计,谢瑶环最终嫁人了事,而孟丽君干脆一开始就交待清楚:“我中状元不为把名扬”,“我中状元不为作高官”,是“为了多情的李公子”,使得李家昭雪平反,她便欢天喜地地享受封赐,做无忧无虑、大富大贵的官太太去了。
说来说去,古代社会留给妇女的“正当”职业就只有一个:娼,而就是这惟一的职业也叫人难以忍受。
首先,它是最下等的、最为人不齿的“贱业”,与优、卒、隶相当,甚至不如乞丐,乞丐只是没钱,本身并非贱流。伍子胥逃难时在吴市吹箫乞食,还可以成为美谈。金玉奴就是乞丐头头的儿女,被描绘得金枝玉叶一般。而卖笑的从业者,除了赚钱外,是得不到任何社会认同或成就感、自我实现的。所以,只要还有一粒米下锅的女人,都决不会走上这条沦落风尘的不归路。
其次,这是个要求颇高的青春职业,并不通行于所有女性。它要求从业者年轻(六、七岁或更小就接受职业训练,十二、三岁破瓜,二十多岁已嫌太老),貌美,懂媚术,最好还能通琴棋书画,这样才能卖上好价钱,而一旦岁月流失,年长色衰,则“门庭冷落鞍马稀”,只有“失业”。所以,青楼女子欢笑场上无不尽量多挣几个钱,并留心个好人家,憋足了劲随时准备从良。最后被赎出,多数不过是为妾作婢,虽然还是贱,到底也算回到了正常生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