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防火常识企业员工防火常识
一、一般工种或岗位的防火要求企业的每个工种或岗位上的员工都应该按照下面要求,做好防火工作: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了解并掌握本单位、本工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事故应急措施。3、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消防技能,如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4、发现火险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5、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6、明确自己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消防演练。7、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8、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f二、常见的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现有的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叫做火灾隐患。一般来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可以认定为火灾隐患:1、建筑布局不合理的,发生火灾后易蔓延或影响其他建筑物安全的;2、建筑物的结构和耐火等级与其使用性质不相符的,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3、建筑物的通风采暖系统、电气设备、内部装饰装修不符合要求的;4、火源、热源、电源距可燃物较近的,如炉灶、火炉、锅炉、烟囱、蒸汽、电热器具、煤气灶、煤气热水器、煤气管道靠近可燃物或可燃结构的;5、禁火区内有火源的;6、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7、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的,或避雷设备失效的;8、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的,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9、电焊工、电工、油漆工等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工种作业人员不具备消防常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10、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不具备安全常识上岗的;
f11、消防水源不足的;12、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损坏的;13、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设施的,如埋压、圈占消火栓;14、占用防火间距,如在防火间距内堆放可燃物品的;15、在工作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16、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不符合规定的,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的;17、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1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应措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