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有限公司员工守则
1、工作时间:上午9:0014:00左右,下午16:3022:00左右,轮流值班;2、休假:新员工第一个月无休假,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有二天假;3、辞职:员工辞职需提前半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给大堂经理。经理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书于总经理处;4、试用:新员工从确认录用之日起签定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契约,试用期为13个月(服务员为1个月、大堂经理为3个月、其他工种视情况自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及业务技能可以考虑是否延长其试用期或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若有不称职的或犯有重大过失,店方可随时辞退员工并不作任何补偿,,若有自动离职,不予退还保证金;5、迟到早退:按时上班有特殊情况提前一天给领班或经理请假按事假处理上班时间5分钟之外为迟到,每月4次以上视为旷工处理;6、旷工:无故不上班,不服从指挥,不听从安排,视为旷工,旷一天扣三天工资,月内旷工2天以上,(含2天)予以辞退;7、重大过失处罚;罚款550元,无薪工作25天,辞退根据总经理指令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酌情退还;8、请假:严禁电话请假,托人带信请假,病假需医生诊断书和取药单并可视情况确定请假形式,事假均无工资;9、假权:领班有半天事假权,大堂经理有一天事假权。一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同意;10、员工均有相互监督,举报歪风邪气之责。真实举报属实的店方给予奖励并替其保密。
订餐制度一、电话订餐1、接电话人员:收银员、领班和大堂经理(值班经理),其他员工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接电话;2、接电话使用规范用语:“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到您”;3、记录内容:根据就餐人数、准确就餐时间、顾客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预订桌数及区域。记录好以后,要求重诉一遍,并且告诉订餐人,如果超时(35分钟),本店有权另作安排;4、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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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来客订餐1、有客人联系订餐时,应问清顾客姓名,联系方式、用餐人数和用餐的标准,以及预订桌号区域,桌数和用餐时间,全部作好记录,让客人过目之后在订餐单上签字,确认对订餐内容无异议;2、按订餐标准适当收取订金,开收据,(收据一式二份)客人若违背要求应按餐厅规定,酌情收取损失费;3、餐后结帐时,发现客人没有订金收据的,应收足餐费全额并作好登记,待交来订金收据,再退还客人订金;4、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管理电话制度1、吧台电话专用于订餐,方便客人使用、联系供货商等,吧台人员、员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