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我省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省设立专利保护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专利管理机关承担。”上述决定通过后,与地方性法规相关的修改事项,由省人民政府依法逐项提出议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fr
上一页
下一页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