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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泄漏事件对我国核电事业发展的影响摘要:日本特大地震伴随海啸引发了福岛第一核电站爆炸及放射性物质泄漏,触目惊心的核泄漏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给中国核电事业的发展提出了警示。关键词:核泄漏;自然灾害;核能立法;防护措施等。3月11日下午,日本东部海域发生9级大地震,并伴随特大海啸,次日,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了爆炸和放射性物质泄漏。这是自1986年4月26日苏联乌克兰共和国切尔诺贝利核能发电厂发生严重核泄漏以来,人类发生的最严重的核泄漏事故。虽然日本因地震发生的核泄漏事件不会改变中国发展核电的决心和安排但这次事件给中国核电事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首先,中国核电发展必须充分考虑环境变化等自然因素,核电站尽量建在不易发生重大灾害的地区。此次日本核泄漏是由于特大地震伴随海啸袭来从而引发的,而近几年由于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灾害丛生地震频发。因此,中国核电建设的当务之急就是在设计的层面上充分考虑发生地震的可能性,在抗震方面的设计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不出问题。在当前东部率先发展的大趋势下,我国沿海地区的经济和人口密度急剧增大。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海洋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提高沿海地区的灾害防御能力。其次,中国核电设施应该做好严格的监测和维护严格禁止这些设施出现超期服役现象,而且不管在怎样的紧急情况下,电站内都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多路”供电系统。据报道,泄漏的最主要原因是海啸超出了设想的水平,海啸引起的滔天洪水将柴油发电机房淹没,造成应急供电系统不能工作。并且福岛一期核电站原本设计寿命已经到期,但出于成本考量而继续运作,尽管在今年2月份的评估报告中,东京电力认为这种超期服役不存在风险,但由于其安全设计存在缺陷,最终导致了目前事态的恶化。中国目前有13座核电站正在运行,虽然已经有严格的监测和维护机制,但仍然马虎不得,尤其是一旦监测出问题,一定要及时处理,才能确保安全。第三,我国在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方面存在法律空白核能领域基本法原子能法立法一拖再拖至今依然没有出台中国核安全法律缺位问题突出。在核安全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我国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核安全立法。虽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但这只是属于政府部门规章的范畴只是涉及核电厂的选址和环境标准问题法律层级和效力都明显偏低。在原子能法的立法进展缓慢的现实情况下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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