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蕴涵着三种深层冲突,即“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原则与生效裁判既判力间的冲突;司法权的扩张与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的冲突;宽泛的再审条件与当事人实体权利缺乏实质保护的冲突。为此,有必要从理念和制度上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进行重构:(一)从“有错必纠”到“依法纠错”、从“客观真实”到“法律真实”理念的更新;(二)改革现行民事再审启动途径,即取消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弱化检察院抗诉权、强化当事人直接提起再审的权利;(三)合理界定发起再审的事由;(四)限定再审次数和范围;(五)规范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关键词民事再审程序现状理念更新制度设计一、序论民事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1它作为审判的一项特殊补救程序,其设立宗旨是为确保法院裁判的正确性、合法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已加入WTO,现行民事再审程序的内在不足和外在缺憾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日益彰显。民事再审程序由于自身制度设计理念的不合理和制度的缺陷,加上理论界的争议又颇多,使其在审判实践中走向一种无限制、失规范的尴尬境地,不仅给审判实践带来操作上的困难和不规范,一定程度上滞阻了民事再审程序纠错功能的充分发挥,重要的是造成案件“终审不终”动摇终审裁判的既判力。于是,改革民事再审程序的呼声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日益高涨,并成为近年来激烈争鸣与探讨的论题。而关注民事再审程序现状、进行理性反思进而进行理念更新和制度设计,是每位法律人应负的历史使命。作为当今民事再审程序改革的关注者,笔者试图通过对现行民事再审程序中蕴涵着的三种深层冲突的反思,结合再审审判实践,从理念和制度上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进行思考与设计,以期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作用。二、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现状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对于确保司法权的良性运行,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几年来,由于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不足及宣传的错误导向,将个案的裁判不公看成司法不公,于是我们的民事再审工作似乎成了实现最终的司法公正的保障,被赋予了挽救现实的历史使命。在如此难以承受的负荷下,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设计本身与私法自治、程序安定、司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