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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6年月日在
签订:
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丙方:北京中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甲方在本协议中称为“增资方”。乙方在本协议中称为“原股东”。鉴于:1、北京中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升房地产公司”或“标的企业”)系现有注册资本10990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增资前,中升房地产公司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为了引入新的发展机制,促进发展能力的提高,乙方决定中升房地产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乙方已于2016年12月20日完成了内部审批程序,同意本协议所述增资扩股事宜。2、甲方系在中国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法人,同意向中升房地产公司增资,并与乙方共同推动中升房地产公司的发展壮大,且甲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了向中升房地产公司投资的相关决议或决定。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协议各方就中升房地产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增资金额
f本次增资是指中升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990万元增至6666266万元,即新增注册资本1266266万元,该等新增注册资本由甲方认缴126626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的出资额为1266266万元,甲方占中升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的55;乙方的出资额为10990万元,占中升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的45。
2增资价格为上述增资之目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以下简称“审计评估基准日”)的“专审字20159909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大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报20153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该《资产评估报告》已经通过XXX集团公司的备案,各方对《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和《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均予以认可。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升房地产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3205889万元人民币。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中升房地产公司权益不再调整。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1266266万元的认缴价格为人民币39599万元(大写:叁亿玖仟伍佰万元整),在竞争性谈判阶段,甲方增加报价人民币199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最终认缴总价格为人民币40599万元(大写:肆亿零伍佰万元整)。3增资款缴付31甲方认缴126626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共需缴付人民币40599万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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