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是需要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人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
5、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6、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7、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8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9、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方有关部门,严禁自行处置。10、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
f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11、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
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学校特制定用电管理制度,现将有关细则通告如下:1、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节约用电教育,让大家牢固树立“从我
做起,从节约没一度电做起”做到节约用电合理用电。2、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3、正常天气,学校要求上午8:30分关灯,下午4:00开灯。阴雨天气,冬季酌情掌握开、关灯时间4、禁止学生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禁止私自开启楼层控制开关,注意用电安全,违者通报批评和罚款。5、各教室、办公室和电器设施属公共财产,不允许乱放和修改,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按学校规定赔偿。6、学校电工经常检查用电情况,保证做到节约用电,安全用电。7、为了鼓励师生员工进一步节约用电,反对浪费,学期末学校将奖励节约用电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级。
f合肥市第五分校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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