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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7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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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九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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